2wordpresscom 11/05/2008
十一月 6, 20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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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不能说我管你要500万美金,你就认为我是敲诈勒索,从而报案,通过司法的方式加害于我,这就变成你利用公权力、启动公权力,为你个人的商业利益服务
,你为了减少赔偿额、为了不赔偿,甚至报复消费者维权而随意动用国家公权力,浪费国家的司法资源,我觉得华硕本身做得就不是很妥当。所以在处理消费者维权的问题上,本身是民事法律关系,就应该交给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,而不应该随意动用公权力,比如报警或找检察院、公安局立案,我认为这种方式是不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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